各有关单位:
根据2014年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,经研究,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2011年批准立项,建设期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开展验收评估是全面检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,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健全制度,创新机制,通过验收评估促进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。
二、验收方式
验收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依靠专家、发扬民主、实事求是、科学合理”的原则。验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,对照各实验室批准立项后提交的《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》中建设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,经过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。
三、验收对象
2011年批准立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。
四、日程安排
7月份进入各实验室的实地考察和现场验收阶段。实验室现场验收评估分组分阶段进行,原则上每个实验室安排半天时间,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、现场考察、查阅资料、专家质询等。各实验室分组情况及验收日期由基础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依托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验收评估工作,认真做好相关准备,积极配合专家组的现场评估工作。
(一)需提供给专家组的验收评估材料:
《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书》 8份(依托单位盖章版)
《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》 8份(原件复印版)
(二)其它需准备的相关材料,供专家现场验收期间查阅。包括有关项目批准文件、获奖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,有关学术著作以及实验记录、设备运行记录、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。
联系人: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智 027-871336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