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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预通知

2014年04月10日    浏览量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2014年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,经研究,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2011年批准立项,建设期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方式。验收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依靠专家、发扬民主、实事求是、科学合理”的原则。验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,对照各实验室批准立项后提交的《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》中建设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,经过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。

二、验收对象。截至2014年底,立项建设满三年的省重点实验室。

三、时间安排。实验室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阶段,包括网上数据填报、纸质材料报送及形式审查;第二阶段为实验室现场验收阶段,各实验室现场验收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,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、现场考察、查阅资料、专家质询等。

四、有关要求。各依托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,认真做好相关准备,积极配合专家组的现场考评工作。

1、实事求是的撰写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工作报告和填写《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书》,同时登陆省科技厅网站“实验室运行管理系统”填报电子数据。填报的电子数据必须与《报告》和《申请书》纸质数据内容一致。纸质和电子数据填报期限均为实验室立项建设时间至2014年4月底。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刷(两面印刷)并用软纸面装订成册(一式2份),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,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省科技厅,并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。

2、准备好其它相关材料供专家现场评估期间查阅。包括有关项目批准文件、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,有关学术著作以及实验记录、设备运行记录、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。各实验室现场验收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 系 人: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  张智 
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27-87133631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年4月10日

来源:湖北省科学技术厅